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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2-02-28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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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省政府办公厅: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信息获取权,根据《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县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措施
1、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先后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协调发布机制》等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2、加大宣传推动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举办培训班、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3、信息及时录入和公开政府信。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人员及时进行文字录入并通过一定的渠道向社会公开。4、做好政府信息审批和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不宜公开的信息不公开,对该公开的一律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
1、主动公开的数量。据统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县通过县政府网站、电子屏幕、信息公告栏等公开渠道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8349 条,其中,2011年公开5812条。
2、主动公开的内容。2011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政府机构和人事、重大决策草案等内容。
3、主动公开的形式。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另外,还在图书馆和档案馆设立信息查阅点,方面群众查阅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公开窗口的建设,计划投入105万元装修县政务中心及购买各种设备,建设面积达200多平方米,建成后计划有17个单位入驻,将能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政府信息服务。此外,我县还在档案馆投入2.1万元,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电脑桌,还拉了专用网线,制作信息公开栏;在图书馆投入7.2万元,购置电脑15台,投入1万元进行电脑维护修理,以更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按《海南省行政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管理办法》执行,不存在乱收费行为。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情况
我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培训力度。2011年11月底,我们以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县监察局、工信局、财政局、农科局、热作局、畜牧局、住建局、农机中心、林业局、民委等单位的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赴儋州参加全省西部片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使相关单位人员初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操作规程。培训结束后,我县又于12月22日举办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邀请省信息岛技术服务公司的专家和县法制办的同志进行授课,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各乡镇政府的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等120多人参加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点、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增强了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我县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省的要求仍然存在不少差距,主要体现在:
1.思想认识有待提高。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单位刚接触,不够了解,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够熟悉。
2.公开的内容有待完善。比如,对社会关注的部门预算、决算至今尚未完全列入公开内容。
3.开展工作不够扎实。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部门工作缺乏连续性,时紧时松。
4.公开形式较为单一。目前我们主要通过网络形式给予公开,通过其它形式公开较少。
(二)下一步打算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加强宣传,使各单位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与了解,让群众知晓信息查询的渠道。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进一步完善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内容公开时限、责任主体,并将应予公开的目录和具体内容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以及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主动地把公开项目的有关情况向公众公开。通过目录和指南进一步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提高行政行为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督导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要求,采取定期检查和个别抽查的方法,对未按时限要求公开的单位责令限时公开,对公开不规范的及时督促予以规范。
4、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及时有效地予以公开,使老百姓能多渠道了解政府信息。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