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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3-02-21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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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在省政府督查室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拓宽公开领域,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一)增强意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力度。
通过宣传督导,我县8个乡镇和政府职能部门进一步提高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本着“为民、利民、便民”的原则,切实履行公开政府信息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完善机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县直属主要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县政府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主管部门,县工信局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主管部门,并选 派县政府办两名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工作责任。
(三)落实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开展。我县在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配套制度,转发了省《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等制度,并以文件形式印发到各乡镇、各单位,要求加强学习,认真贯彻执行,使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有章可循。
(四)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采取电话、书面和现场等多种方式相结合进行监督,确保信息公开落实到位。今年我县共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督查2次,印发督查专刊2篇,书面督查2次,同时采取不定期电话督查的方式,及时掌握落实情况,对于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令查找原因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督促各乡镇、各单位按照信息公开要求,使用规定格式的文件发布,在拟稿、核稿、发布过程中严格把关,做到安全高效、科学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在公开内容上,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网站上适时分别公开了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工作职责、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县人民政府“昌府”、“昌府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昌府办”“昌府办函”文件;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重大活动、重大工作部署及重点工作;非涉密的县人民政府重大督办事项、重大决策的内容;县人民政府人事任免;统计信息、财政信息、工作信息、应急管理、办事指南等。
在公开数量上,按照《条例》的要求,我县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狠抓公开工作落实,2012年全县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9条。其中公开法规公文类如《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十二五”节能减排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府〔2012〕27号)、《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府办〔2012〕32号)、《关于开展全县电子政务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昌府办函〔2012〕7号)等信息69条,占总体比例的11.71%;行政许可类如《野外生产用火许可》、《餐饮服务许可》等信息350条,占59.42%。
在公开方式上,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指定县工信局负责管理,对门户网站进行改造升级,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的维护管理和政府信息的上传更新。二是通过县档案馆、图书馆和政务服务中心等平台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今年,我县档案馆接待216人,查阅信息1024条。投资约130万元对县政务服务中心进行装修和设备购置,已完成整修开始试行,县工商局、县民宗委、县国土局等31家单位进驻办公,办件数量达416件,其中现场办结393件,现场办结率为94.45%。
此外,我县还通过设立电子邮箱、举报箱、咨询投诉电话等方式公开信息,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辟“政风行风热线”等特色栏目,及时报道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反映群众和社会各界呼声,较好地发挥了全社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通过全方位、广纵深、多角度、立体化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使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2年,我县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2012年,我县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县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共0起。没有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发生“两个公开”的失泄密和涉稳问题。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狠抓制度建设,强化督查督办,拓展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我县将采取以下措施认真抓好整改。
(一)规范公开工作。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入手,特别是要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强化组织培训。针对各乡镇、直属各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盲点和发现的问题,确定培训主题,举办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对各乡镇、直属各单位的分管领导和政府信息公开从业人员进行全面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工作能力。同时,加强与其他市县的交流,积极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市县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提高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和效能。
(三)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要求,采取定期检查和个别抽查的方法,对未按时限要求公开的单位责令限时公开,对公开不规范的单位及时督促予以规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为我县一项日常化、制度化的管理工作。同时,积极听取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各项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