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信息获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下发了《关于推进我县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召开110人的会议进行行政审批信息工作部署,发送督办短信50余条,并通过电话进行讲解指导。全县326项行政审批事项均已按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和县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开。
(二)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深化预决算信息公开,先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了2013年财政预算收支总表、2012年县本级决算及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并在全省各市县中较早地开展预算单位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指导190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部门预算公开。经统计,今年已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3条,部门预算决算信息190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信息5条,财政审计信息125条。
(三)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深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已在县政府和县住建局网站上公开2010年至2013年保障性安居住房相关信息。1.建设信息:“和兴家园”和“和美家园”廉租住房共建1502套、“和泰家园”和“和悦家园”保障性住房共建3904套、“和盛家园”限价商品住房共建1074套;除此之外,各个建设项目的位置、户型、建筑面积等相关信息均可在住建局门户网站进行查询。2.分配信息:各类保障性住房共分配3210套。3.退出信息:经审查核实,因不符合申购保障性住房条件办理清退手续并已公示的人员共有9名。
(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13份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文件、249家餐饮店的评分评级过程、3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案件及2件药品经营案件的查处结果。今年,已公开食品药品专项检查、培训班通知等信息10条,食品药品安全小常识等14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信息54条,专项检查整治信息11条,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信息5条。
(五)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1.在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方面,在县城石碌镇和石碌水库设立2个大气自动采样监测点,每月出具一份环境质量监测报告书上报省环境监测站,由省统一发布环境质量信息;每季将监测的环境污染源季报告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方面,按管理权限进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验收,完成环评报告表15份、环评验收批复8份,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3.在减排信息公开方面,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了《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和《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开展情况》2件,发布节能减排信息17条。
(六)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开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及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10余条,授权的行政审批事项7项;每逢节假日及自然灾害发生前,向全县生产企业发布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共计1400余条。
(七)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2013年,累积公开价格和收费信息68条,政府定价目录6项,物价动态20次,在省物价局《关于2013年第三季度物价系统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通报》中,我县物价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全省第四的好成绩。
(八)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征地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我县通过政府信息平台、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征地政策和信息共计29件。在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方面,已将内环一路31户房屋、东文路10户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处理过程进行了公示。
(九)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在县政府网站公开了10份医疗卫生相关文件,17项卫生行政许可事项。10家国有企业的相关信息、县疾控中心等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的信息,在县政府网站上及时进行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另外,还将娱乐场所设立公示、年度预算、文体活动等信息以各种形式公开,保障了我县娱乐文化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单位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导致一些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不主动作为或作为不到位。
(二)部分工作人员素质不能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时间不长,一些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尺度掌握不准,从而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难以有效推进。
(三)对敏感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个别单位担心敏感信息的公开会引起媒体炒作,造成负面影响,因而不主动在网上公开,导致敏感信息的公开工作有所滞后。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完善工作考核评价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提高各乡镇、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二)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邀请专家学者对我县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并组织我县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到其他先进市县学习,提高我县工作人员的素质。
(三)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将敏感信息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开。全面调查了解敏感信息,对于符合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的,指导和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将其进行公开。
(四)加强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督办和检查指导。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通过现场督查、短信提示、电话催办等形式,推动各单位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