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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发文机关: 昌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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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效,根据《海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琼退役军人规〔2024〕2号)有关要求,现就征集海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和承训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5日止。
二、承训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一)本省内依法设立、具有法定办学或培训资质,社会信誉良好。
(二)具有与所承担培训任务相适应的教学场所、教学设备、实训基地、生活保障等硬件设施。
(三)具有相对稳定的专业教学团队和师资力量,专职教师不少于3人,专(兼)职教师应当具备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或其他相应的专业资格、资质。
(四)有针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培训的总体规划、教学方案和健全完善的管理体系。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规办学记录,机构及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与相关企业签订就业协议,且向参训人员推荐与培训专业相适应的就业岗位。
三、承训机构确定程序
(一)发布公告。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向社会公开发布征集承训机构和承训项目公告。
(二)申报受理。有培训意愿且符合条件的承训机构向属地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承训申请,填写《海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确定表》(附件1),提交培训机构资质、培训场所产权证或租用合同、设施设备清单、师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证明材料,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各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属地原则受理承训机构申报。
(三)评估确定。各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对辖区内各承训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统一汇总,通过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对资质信息、实地考察等方式核实承训机构情况,依据《海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确定条件》(附件2),综合评估确定承训机构和承训项目,并报送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备案。
(四)社会公示。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汇总承训机构和承训项目,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
(五)公开发布。全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承训机构和承训项目目录,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任选参训。目录根据承训机构和承训项目变更情况动态调整。
四、培训合同履行及解除
(一)各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结合本地退役军人特点、培训需求、培训市场状况,科学设定培训合同条款,遵循有关合同的法律规定签订、履行、变更培训合同。合同应当明确培训项目、培训质量、收费标准、资金结算方式、各方权利义务事项、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情形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
(二)承训机构应严格按合同组织开展培训,并做好以下工作:
1.结合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科学设置培训项目、制定培训目标和教学计划,优化课程设置,改进教学方法,保证教学质量。
2.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招生宣传内容应当真实、具体、明确,并向属地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备。所开设课程和培训质量应符合招生宣传承诺,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或误导学员。
3.培训开班前,提请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定报名参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和享受补贴政策条件。
4.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培训的组织管理,承诺对培训全过程及真实性负责。
5.对完成规定课时且结业考试合格的学员,应颁发培训合格证书。按规定组织学员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考核)、职业资格考试等职业能力评价。
6.承训机构应大力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培训,按照谁组织培训、谁负责推荐就业的原则,在培训期间为学员提供职业规划咨询,为有就业需求的学员推荐就业,并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跟踪就业状态半年以上。
7.培训任务结束后,及时向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报送培训报告和相关数据信息,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三)承训机构有以下情形之一,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可解除合同,报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移出承训机构和承训项目目录:
1.办学资格终止的;
2.一个评价周期内不能正常开展培训的;
3.教学质量差,教学秩序混乱,学员评价低的;
4.多次被(或被多名)学员投诉且查证属实、情形严重的;
5.因管理不善、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学员人身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事故和不良社会影响的;
6.其他严重影响承训工作开展的情形。
五、联系方式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就业创业培训处 0898-65326536
海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0898-68651381
海口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0898-66775746
海口市秀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0898-68645494
海口市龙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0898-66568581
海口市琼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0898-65877376
海口市美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0898-65378269
三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0898-88227794
儋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0898-23830007
琼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0898-62835367
文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0898-63231581
万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0898-62213590
东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0898-38936333
五指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0898-86624260
乐东黎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898-85522860
澄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898-67630651
临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898-36280012
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898-63828385
屯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898-67818900
陵水黎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898-83303117
昌江黎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898-26698663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898-83600322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898-86265330
白沙黎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898-27725853
2.海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确定条件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