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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昌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机关: 昌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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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
(受理编号D3HI202312010002)
办理销号公示表
时间:2024年7月30日
群众举报问题 |
举报人反映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石碌铁矿矿区将尾矿渣、尾矿石等固体废物卖给私营企业进行水泥加工。尾矿渣、尾矿石随意乱丢弃在矿区内的三个水泥厂、七八个沙石骨料厂旁边,污染土壤及水源。省里曾经开展过调查,但企业假借环保项目名义进行固体废弃物交易,治理设施一直未使用。 |
整改目标 |
无 |
整改措施 |
严格管控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围岩废石资源的无序利用,加强监管力度,从源头治理,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坚决遏制尾矿渣、尾矿石随意乱丢弃现象,若发现企业存在违法开采、违规生产、非法盗采、尾矿泥、渣乱堆乱放问题导致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将移交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 |
整改完成情况 |
现场要求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把控矿区围岩废石资源开采及利用情况,要求各企业做好尾矿泥、尾矿渣的堆放管理工作,并做好污染防治措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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