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昌江县石碌镇 | 发文机关: 昌江县石碌镇 |
分享到:
|
石碌镇关于遴选
保梅村生产道路硬化项目结算审核单位的公告
一、委托单位
石碌镇人民政府
二、服务内容
竣工结算审核
三、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昌江县石碌镇保梅村委会附近
四、项目概况
项目本次建设内容规模为:
1、新建路面硬化共计长度649.94m(其中:A线524.13m,B线125.81m)路面宽度2~2.5m;路面结构(20cm水泥混凝土面层+15cm级配碎石基层);
2、道路A左侧新建91m排水沟;
3、道路A桩号170.389处布置管径1.0m管涵。
五、项目总投资
项目概算总投资: 59.9 万元,建安费: 46.81万元。结算审核费用控制价:3000 元。
六、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年限不足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声明函加盖公章);
3.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以上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
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完成工程项目结算审核的能力,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从业资格证书(声明函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具备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生成和打印《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报名提交材料
1.报价函原件(参考琼发改收费[2007]170号报价);
2.法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配备人员表、执业资格复印件、近半年社保证明;
5.2022-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资料及合同复印件;
6.企业诚信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以A4装订成册,并将材料扫描刻录光盘1份,复印件需逐页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所有材料须密封提交。
八、遴选方式
1.由业主单位根据业绩和信誉及报价等条件综合评定,择优选取1家中标候选单位;
2.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企业不足3家,遴选作废,将二次发布公告,如果二次公告报名单位仍不足三家,按实际报名单位遴选中标单位。
九、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5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昌江县石碌镇人民政府三楼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林先生,电话:13617533770
石碌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