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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县政府文件
  • 索  引 号:00825739-6/2024-50995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昌江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4-07-17 09:47
  • 标       题: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CJ2024SYT019号地块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 文       号:昌府〔2024〕67号发布日期: 2024-07-17 09:47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有效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CJ2024SYT019号地块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CJ2024SYT019号地块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十月田镇王炸村高地组股份经济合作社、十月田镇王炸村三拉组股份经济合作社范围内。

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1,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为2024716日至2024729日。

四、工作安排

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1: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4)
附件2:CJ2024SYT019号地块用地勘测定界图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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