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别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实施依据
实施主体
备注
项目
子项
行政处罚
46902600NY-CF-0044
拒绝、阻挠农业、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八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拒绝、阻挠农业、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可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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