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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证

发布时间:2016-07-25 17:21

职权类别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实施依据

实施主体

备注

项目

子项

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

46902600NY-QT-000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有权申请更正。
    第十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 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

县农业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证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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