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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证管理

发布时间:2017-08-01 15:30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备注
4 行政检查 46902600WS-JC-0004 献血证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  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县卫计委 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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