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备注
项目
子项
行政处罚
46902600RS-CF-0017
对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的处罚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458号)第五十一条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每招用一名未成年人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县人社局
版权所有: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琼ICP备08000213号
维护:昌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网站维护联系:0898-26698616 cjgx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