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备注
项目
子项
行政许可
46902600 JT-XK-0023
乡道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19号 第三十三条 公路建设项目和公路修复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成的公路,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明显的标志、标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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