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备注
项目
子项
行政许可
46902600 JT-XK-0021
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的行为审批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 第二十六条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
地方公路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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