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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意见

发布时间:2016-07-22 16:29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备注

项目

其他类

46902600 HY-QT-0007

对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3年修正)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之前,必须征求海洋、海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的意见。”

昌江黎族自治县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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