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备注
项目
子项
46902600AJ-CF-0030
对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处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九十七条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依照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昌江黎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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