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备注
项目
子项
46902600 SW-QT-0006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初审、上报
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第五条 中央有关部门(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和同级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机构)或本地区所属企业、单位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库建设、项目申报、审核、资金拨付、监督及绩效评价等工作。
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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