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备注
项目
子项
46902600 SW-QT-0008
典当行业经营企业年检初审
《典当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商务部授权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典当行进行年审。具体办法由商务部另行制定。(注:市、县商务部门根据省商务主管部门的年度检查通知,对典当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做出初步审核意见后上报省商务厅)
县商务局
版权所有: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琼ICP备08000213号
维护:昌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网站维护联系:0898-26698616 cjgx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