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法律依据
行使主体
项目
子项
行政处罚
46902600LW-CF-0028
旅游经营者给予或者收受贿赂
《旅游法》第一百零四条,旅游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予或者收受贿赂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并由旅游主管部门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县旅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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