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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按规定存放免税烟草制品的处罚

发布时间:2016-07-19 17:03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备注

项目

子项

行政处罚

46902600YG-CF-0015

对不按规定存放免税烟草制品的处罚

 

一、《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免税进口的烟草制品应当存放在海关指定的保税仓库内,并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与海关共同加锁管理。海关凭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免税进口计划分批核销免税进口外国烟草制品的数量。
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免税进口的烟草制品不按规定存放在烟草制品保税仓库内的,可以处烟草制品价值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昌江黎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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