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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

发布时间:2018-09-29 09:28
序号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项目 子项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备注
(97)  行政处罚 46902600ZF-CF-0097 侵占破坏土地(耕地)类行政处罚 6.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 【法规】国务院《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昌江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35条——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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