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权类型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
项目 | 子项 | 职权依据 | 行使主体 | 备注 | |||
(94) | 行政处罚 | 46902600ZF-CF-0094 | 侵占破坏土地(耕地)类的行政处罚 | 3.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昌江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第77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 |||||||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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