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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
根据县政府领导人事变动,现将调整后的县政府领导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梁明(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党组书记):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兼管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
张惠红(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党组副书记):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财政、国有资产监管、税务、应急管理、“三防”、抢险救灾、自然资源、规划、林业方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供销联社。
联系县税务局、县工商联、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霸王岭分局、保梅林场。
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
吴增荣(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负责农业农村、水利、乡村振兴、住房和城乡建设、农垦方面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红林农场公司、县乡投公司。
联系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气象局、昌江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县水业公司、海胶集团驻昌江企业。
郑天羽(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负责政务服务、市场管理、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日常工作。
分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产投公司。
何方长(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负责交通、卫生健康、医保、教育方面工作。
分管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县教育局、昌江城投公司。
联系昌江公路分局、昌江交通规费征稽局、县计划生育协会、昌江邮政分公司。
邝斌(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负责公安、信访、司法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第六支队。
黄华星(县政府副县长):负责发展改革、物价、金融、商务、统计、工业、科技、通信方面工作。
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统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县科协、南方电网昌江供电公司、人行昌江支行、驻县企业。
王昌江(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负责民族、民政、旅游、文化、体育、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外事方面工作。
分管县民族事务局、县民政局、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县棋子湾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联系县文联、县侨联、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人武部、武警中队、驻县部队。
赵恒江(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负责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方面工作。
分管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县烟草专卖局。
县政府领导除上述分工外,均应负责县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政府领导分工实行缺位代理制度。前位县政府领导出省执行公务或休假期间,其工作由后一位县政府领导代理,如后一位县政府领导也缺位,则再顺延后一位县政府领导代理,以此类推形成工作循环。缺位代理双方应做好交接并认真负责代办期间工作。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