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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南日报 | 发文机关: 昌江县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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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关于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对科技创新、稳产增产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措施》共包含10条奖励措施,分别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研发机构、科技创新载体等企业进行奖励,其中对于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省外整体迁入昌江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设立并经认定为省级研发机构的根据省补助金额按照1:1给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此外,该《措施》鼓励规上企业稳产增产,对纳统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业产值达标且增速同比超过8%(含8%)的企业管理团队给予梯次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且该单位自主研发的有效发明专利达5件以上的,给予50万元奖励。
据了解,此措施旨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提升昌江科技创新发展水平,为昌江稳步推进省级创新型县(市)建设提供强大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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