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政府网8月7日讯(特约记者林朱辉 通讯员钟玉莹 )为全力推进全县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7日上午,我县在县机关办公楼九楼电视电话会议召开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缴费工作会。
会议现场(钟玉莹 摄)
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以及关于转发《中共海南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南省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副县长王秋玲主持会议。
据了解,我省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对象为2019年1月21日《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施行前,安置地在海南,并由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适用情形是《意见》施行前出现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断缴问题。需要参加社会保险或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退役士兵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相关退役证明,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登记军龄、提出申请、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将相关认定信息及证明材料分别提供给安置地(或参保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及相关征收机构办理参保和补缴手续。
编辑:何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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