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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昌江县政府办 | 发文机关: 昌江县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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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昌江黎族自治县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奖励活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拉动汽车消费,增强汽车市场活力,促进我县汽车消费增长,昌江县出台了《2022年昌江黎族自治县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奖励活动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根据《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海南省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若干措施》、《昌江黎族自治县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关政策制定。
二、奖励对象及标准
(一)新能源汽车购车奖励
1.奖励对象。2022年期间在我省购车并在昌江完成初次注册登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车主,上牌时间、上牌单位、销售单位以行驶证、销售发票内容为准。
2.奖励标准。购车价格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价格在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价格在20万元(含)以上每辆车发放6000元消费券,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金额为准。
3.奖励限额。该奖项发放总额限定200万元。
(二)新能源汽车销售奖励
1.奖励对象。2022年期间新能源汽车销售额前3名的昌江限上销售企业,排名及销售额以统计部门统计数据为准。
2.奖励标准。新能源汽车销售价格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车奖励1000元;价格在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每辆车奖励1500元;价格在20万元(含)以上每辆车奖励2000元。
3.奖励限额。该奖项发放总额限定50万元。
(三)汽车展销活动奖励
1.奖励对象。2022年期间在昌江举办汽车展销活动(展示汽车不低于20辆,展示时间不低于2天)的举办方。
2.奖励标准。每场展销活动奖励3000元。
3.奖励限额:该奖项发放总额限定0.9万元。
三、奖励申报流程及材料
(一)申报流程
1.申报人通过“海易兑”平台线上申报奖励(网址:https://hqzc.wssp.hainan.gov.cn/#/declare),其中新能源汽车购车奖励、汽车展销活动奖励申报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2023年1月10日,3个工作日内会在海易兑平台反馈是否通过初审,申报材料缺失或错误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可重新申报,新能源汽车销售奖励申报时间为2023年2月6日-2023年2月24日,7个工作日内会在海易兑平台反馈是否通过初审。
2.全部初审完成后,会在海易兑平台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拟发放名单7个自然日天。
3.公示无异议后,按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发放奖励,其中新能源汽车购车奖励消费券由工商银行代发。
(二)申报材料
1.新能源汽车购车奖励
(1)车主身份证明(个人车主提供身份证、企业车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销售发票;
(5)新能源汽车购车奖励申请函(企业车主需提供,个人车主不用提供)。
2.新能源汽车销售奖励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新能源汽车销售发票;
(4)新能源汽车销售奖励申请函。
3.汽车展销活动奖励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活动现场照片(不少于6张);
(4)汽车展销活动奖励申请函。
四、注意事项
(一)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和举办汽车展销活动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二)新能源汽车购车奖励是以数字人民币消费券形式发放,消费券有效期为90日(以消费券发放到奖励对象账户时间起算),逾期将无法使用。其他奖励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现金发放至奖励对象指定银行账户。
(三)奖励按申报时间的先后顺序发放,先申先得,发完即止,申报材料缺失或错误导致审核不通过的,不计算申报时间。
(四)申请2022年汽车消费奖励补贴的所有人,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奖励补贴资金的,将取消车辆所有人奖励资格,追缴已发消费券涉及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