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关于遴选2024年中小学(园)教师暑期集中
培训项目承训机构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县中小学校(园)教师队伍素养,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教育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结合《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2024年工作计划》(昌教训〔2024〕7号),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计划委托具有培训资质且组织管理能力等方面都较强的培训机构承办2024年昌江县中小学(园)教师暑期集中培训项目,有意者在规定的时间参加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23—2024年度昌江县中小学幼儿园2024年暑期集中培训项目分4个班。
1.2023—2024年度昌江县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2024年暑期集中培训班,执行时间:7月15——17日。
2.2023—2024年度昌江县责任督学2024年暑期集中培训班。执行时间:7月17——19日。
3.2023—2024年度昌江县民族地区“种子教师”2024年暑期集中培训班,执行时间:8月26——30 日。
4.2023—2024年度昌江县中小学思政骨干教师 2024年暑期培训项班。执行时间:8月28——30 日。
三、项目参训人数
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班101人、责任督学培训班56人、种子教师培训班201 人、中小学思政教师培训班51人。
四、项目发包价格
具体每项目发包价格见下表。
项目 |
人数 |
培训 天数 |
培训费(元) |
师资费(含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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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
伙食费 |
资料费(含饮用水) |
||||||
全天 |
午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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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师、骨干班主任培训班 |
101 |
3 |
260元/间﹒天 |
90元/间﹒天 |
80元/人﹒天 |
30元/人 |
20000 |
人数中 1名为带班班主任 |
责任督学培训班 |
56 |
3 |
260元/间﹒天 |
90元/间﹒天 |
80元/人﹒天 |
30元/人 |
20000 |
人数中 1名为带班班主任 |
民族地区种子教师培训班 |
201 |
5 |
260元/间﹒天 |
90元/间﹒天 |
80元/人﹒天 |
30元/人 |
30000 |
人数中 1名为带班班主任 |
中小学思政教师培训班 |
51 |
3 |
260元/间﹒天 |
90元/间﹒天 |
80元/人﹒天 |
30元/人 |
20000 |
人数中 1名为带班班主任 |
特别说明:1.为提高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率,做到培训经费的精准使用,暑期集中培训均在昌江县县城域内实施,非县城域内的教师提供全天食宿,县城域内的教师仅提供午休及中餐。 2.暑期集中培训地点在昌江县县城部分学校,具体学校另行通知。 3.住宿费及伙食费以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
五、经费预算
培训费包含专家讲课费、食宿费、学员的食宿费、场地费、资料费等,不含学员城市间的交通费。按照下浮率报价,下浮率浮动区间为0-18%。
六、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管理能力和水平(提供承办过同类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注册年限算起)。
七、报名材料
(一)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的报价函(写明报价下浮率且下浮率浮动区间为0-18%,超出此区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培训方案,附课程安排表。
(三)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企业资格证明(需要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基本情况或资质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6.廉洁承诺书
(四)材料封面请注明应标培训项目名称
八、遴选程序
(一)机构申报
申报机构根据培训项目相关要求,递交申报材料和资格认定材料。
(二)资格认定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机构所提交的资格认定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机构是否具备申报资质。
(三)遴选办法
1.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改为谈判确定,否则作废标处理。
2.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为2家及2家以上时,原则上要综合考虑报价与方案设计(课程安排)、聘请的专家层次:若报价不相同,那么在方案设计(课程安排)没有很大差别的情况下,优先选择报价低的机构;若报价相差不大,就选择方案设计(课程安排)合理、专家层次高的机构;如有不同意见遴选小组可通过投票的方法来确定。
(四)公示公告
遴选结果经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支委会审核确定后,在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各项目承办机构。
九、结算与付款方式
(一)中标总价为合同最高价,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双方合同 规定内容进行优质安排,所产生的其它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二)培训过程及培训完成后由学员进行评价,学员满意度 需达到 85%以上,后由双方以实际参训人数再进行核实确定支付 款额,收款方、 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中标方需根据我中心培训项目经费报销要求提供有关报销材料,如遇我中心上级财务政策原因导致的付款延期,属于免责范围。
十、其他事项
(一)材料提交。申报单位须于2024年7月12日16:30前,将资质认定材料和申报书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二)联系方式。联系人:符娜莎,联系电话:13976419424;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昌江县思源实验学校内)。
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