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展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共促消费公平”主题诚信教育活动
2022年3月15日上午8:00,昌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县烟草专卖局、消防大队、县发改委、县卫健委、中国人民银行昌江支行和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单位和公司,分别在石碌镇百花汇超市(主会场)和乌烈镇世纪华联超市(分会场)、十月田镇物美生活超市(分会场)、海尾镇海供超市(分会场)四个会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共促消费公平”主题诚信教育活动。
工作人员在活动现场向群众发放《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法规读本,“3·15”消费维权宣传手册、宣传折页,以及袋子、扇子等宣传物品,帮助消费者更加深入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政策措施。
“3•15”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百花汇超市(主会场)
“3•15”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乌烈镇分会场)
“3•15”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海尾镇分会场)
3•15”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十月田镇分会场)
活动现场设立假冒伪劣商品鉴别台、果蔬类农药残留检测点、市场主体年报服务、禁塑宣传等咨询服务展台,工作人员提供现场咨询服务,指导消费者辨识假冒商品、禁止塑料制品,现场检测蔬菜瓜果农药是否超标,切实提高群众参与活动的获得感。
同时在主会场设置宣传展板,展示消费维权典型案例、食品药品典型案例、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典型案例、法律法规条文解读和昌江市场监管人日常监管执法工作照片,充分展现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消费维权、有力有序维护市场稳定、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强决心和市场监管人良好的精神风貌。
主会场展出宣传展板
2022年3月8日,昌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要求,制定下发了《开展 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多举措部署此次“3·15”纪念活动。
(一)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通过县恒基广场LED屏和辖区内的商场、商户LED滚动播放“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视频、宣传海报,并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向经营者、消费者发放宣传折页、宣传手册,同时,加强与县融媒体中心、《海南日报》报社的合作报道,呼吁消费者强化风险意识、提高依法维权能力,倡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推动全社会形成消费安全共识,进一步净化市场消费环境。
(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3·15”活动期间,昌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旅游市场的欺客宰客、制假售假、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个人信息泄露、价格欺诈、违法网络直播、预付卡“跑路”、农村消费陷阱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尤其是防疫用品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领域,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守安全底线。
(三)加强消费维权力度。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昌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加强12345综合服务热线、12315平台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积极受理消费投诉举报。同时,落实《海南旅游消费市场欺客宰客舆情处置工作机制》要求,涉及本单位旅游消费市场欺客宰客的相关舆情,坚持在4小时内主动介入,24小时内处置完毕,并第一时间做出回应。2021年以来,昌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12345热线和12315平台受理投诉举报837件,办结837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6.7482万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3·15”宣传活动注重受众面,共出动执法人员125人次,张贴宣传海报50张,发放宣传折页1800多份,发放宣传扇子750、发放宣传袋973个,通过文化公园LED屏、商户LED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宣传视频300余条次,消费者参与数量800余人次,经营者参与数量230户次,充分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有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序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的坚强决心,营造了鼓励消费、放心消费、科学消费的宣传氛围,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