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年,县审计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省审计厅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关注财政预算执行及绩效、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要民生等领域,发挥“经济体检”功能,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推动各部门更好担负起稳定经济的责任。以“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聚焦研究型审计,积极探索创新审计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将研究型审计贯穿审计项目始终,切实提升审计项目质量,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精准发力抓重点。紧扣县委、县政府工作主线,重点关注预算管理、资金绩效管理、部门落实过“紧日子”情况、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情况,开展了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平价蔬菜保供行动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等审计项目。同时根据省审计厅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开展了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2020至2021年乡村振兴资金绩效审计等审计项目。
二是研究型审计为抓手,坚持科技强审。将研究型思维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注重举一反三,通过对审计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进行深层次研究和剖析;向大数据要效率,依托省审计厅数据处搭建“预算执行全覆盖”分析平台,实现对一级预算单位财务数据全归集、分析全覆盖。
三是重点揭露违法违规问题。一年来,县审计部门向县纪委和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7宗,涉及人员14 名,涉及违规金额840.88万元,主要为工程建设、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
四是积极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彰显整改成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县委审计委员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多次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县审计部门通过“月跟踪、季督办”的方式强化监督指导。截至2022年8月30日,202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7个方面100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今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6个方面131个问题,已到整改期限的有4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和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我县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编报总体较为规范,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较好地完成年度政府收支预算,从财力上保障了全县各项社会事业的正常支出。但也发现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方面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不规范。一是未按规定编制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且未报本级人大批准。二是未按规定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2.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都安排支出的项目,未制定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的资金分配方式。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编制年度预算调入后的规模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
4.土地出让收入年终结转资金超过当年土地出让收入的10%。昌江县2021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8243万元,年末结转余额4376万元,结转资金规模占该项基金当年收入24%。
5.年初预留资金过大。昌江县2021年项目预算总额457629.32万元,其中部门项目支出263111.10万元,预留项目支出(含政府预留)194518.22万元,预留项目支出占部门项目支出73.93%。
6.未健全预算编制挂钩机制。昌江县2021年尚未建立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进度、存量资金规模、绩效考核评价、项目预算调剂、违反财经纪律和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等事项挂钩的机制。
7.县财政局监管不到位,15家预算单位应缴财政款24249.78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8.非税收入征管不到位。一是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35752.74万元。二是非税汇缴户未明款未及时清理105.96万元。
9. 4个部门预算草案未报本部门集体审议。县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发改委在编制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时,部门预算未报经部门集体审议,未形成相应会议记录。
10.利用盘活收回的存量资金管理不到位。一是利用盘活收回的存量资金安排的支出预算形成二次沉淀,涉及金额5158.11万元。二是利用盘活收回的存量资金安排的项目不科学,涉及预算资金4223.32万元。
11.未及时收回结余结转指标116.2万元。
12.未将所有资产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入账、账账不符。一是昌江县财政部门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等8大类的资产总账和明细账不一致,总账比明细账少1.18亿元。二是政府保障性住房、公共基础设施两类资产共计11.79亿元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入账统计。
(二)财政支出方面
1.3家预算单位超标准配置资产。
2.地方财政支持中央驻琼单位经费使用问题。一是县气象局未按预算规定用途使用资金13.06万元。二是县税务局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执行率低。2021年县本级预算安排税收征管经费350万元,完成120.84万元,完成率35%,结余229.16万元。
3.未规范使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中央补助资金7.34万元。
4.12个预算项目当年支出完成率低于20%。昌江县8家预算单位12个预算项目当年支出完成率低于20%,涉及预算金额10265.87万元,支出868.41万元,平均支出完成率8.46%。
5.27个工程项目完工后长期未结算,涉及合同金额 14171.84万元。
6.未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机制。
(三)财政管理方面
1. 2家单位3个实有资金账户未及时办理撤户。
2.基本存款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交叉使用,管理混乱。县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同时使用基本存款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核算日常业务收支。
3.实有资金账户管理不到位,不规范使用资金67.41万元。
(四)地方政府债务方面
1.新增债券资金总体支出进度缓慢,未达序时进度。截至2022年3月31日,总体支出进度仅为88.70%,未支出金额3388.73万元,涉及14个项目。
2.地债资金安排不科学,向当年未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安排地债资金800万元。昌江海尾一级渔港围填海工程项目2018年至2021年底一直处于停工状态,但县财政局2021年6月仍安排2021年地债资金800万元用于该项目,因项目无实质进展导致地债资金无法支出。
3.调整地债项目指标未同时调整系统数据并向省财政厅报备。
二、县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县卫生健康委、县教育局等8家单位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通过单位自证数据分析疑点的方式延伸审计了石碌镇政府、县交通局等30家单位。审计结果表明,此次审计涉及的大部分预算单位,基本能够按照预算管理规定,规范编制部门预算,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按预算支出开支“三公”经费等,财务管理较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方面
1. 3家单位5个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未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编制。县卫生健康委和县教育局等3家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年末结余大。
2. 2个项目预算编制不合理,当年预算编制过大,涉及金额85.87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1. 6家单位10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石碌镇政府、昌江城投公司等6家单位存在10个预算项目支出进度慢,执行率低,涉及金额3942.15万元。
2.公务接待费无预算支出,涉及金额1.15万元。2021年,县卫生健康委未做公务接待费预算,但当年实际支出公务接待费1.15万元。
3.红林学校工程项目重复计价,涉及金额0.54万元。
4.原县扶贫服务中心重复报销差旅费0.60万元。
5.培训费结算审核不严,导致多付课酬费0.52万元。
6. 5家单位支出审核不严格,多付工程款16.17万元。县民族中学、县第四小学等5家单位存在支出审核不严格,导致多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共涉及5个项目16.17万元。
7.“薄改资金”工程项目存在虚增工程量、未按施工图纸施工等情况。一是昌化镇中心学校足球场挡土墙新建安装护栏项目、七叉镇中心学校砌校园围墙、排水沟修复及更换盖板项目存在虚增工程量问题。二是霸王岭学校围墙项目未按施工图施工。
8.部分“薄改资金”项目建成后闲置,涉及金额2082.44万元。木棉学校学生宿舍楼及食堂工程已支付工程款2082.44万元,因学生住宿及用餐需求不大,导致自竣工验收后闲置至今。“薄改资金”采购的食堂及宿舍相关设备也闲置至今。
(三)政府采购管理方面
1.未按规定配置教学设备,涉及金额16.67万元。2019年、2021年县教育局采购“薄改与能力提升”计划设备类项目未按文件要求超标准配置资产16.67万元。
2.超计划配置资产24.26万元。昌江中学、霸王岭学校等10个学校超计划配置资产共计24.26万元。
3.“薄改资金”存在部分采购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佳,设备闲置。一是县教育局调拨给木棉学校的琵琶、长笛等音乐教学器材和音乐舞蹈教学器材,除钢琴外,大部分未使用导致设备闲置,涉及18.63万元。二是调拨给木棉学校的学生睡床、储物柜等生活设备设施67.97万元闲置。三是调拨给昌城小学的厨房设备由于未提供安装服务,电脑型蒸饭车等部分设备无法使用,导致部分设备闲置,涉及金额2.85万元。
4.“薄改资金”未开展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及项目自评。县教育局2019年及2021年“薄改资金”绩效评价无信息公开材料、2020年“薄改资金”未按规定完成项目自评。
5.部分使用“薄改资金”采购的设备未登记入账。2020至2021年,县教育局使用薄改资金1129.36万元购买的一批教学设备调拨给木棉学校、县第一小学等学校,各学校均未将资产设备登记入账。
(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 5家单位未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
2.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账实不符、账卡不符等问题。主要是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委等5家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账实不符、账卡不符。
3.无预算采购,涉及金额30.17万元。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事项绩效审计情况
(一)昌江县平价蔬菜保供行动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从审计调查情况看,昌江县能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决定精神,积极开展平价蔬菜保供惠民行动,设立县平价蔬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通过采取蔬菜种植奖励、大棚建设奖励、推广蔬菜零售保险等多种形式解决菜价高的痛点问题。此次审计也发现:
1.平价菜保供能力方面。一是常年蔬菜保有基地任务未完成467亩。二是大棚建设任务未完成86亩。三是未按要求细化分解常年蔬菜基地任务。四是未健全平价菜交易、结算、考核、监管体系。
2.平价菜流通能力方面。财政供养单位食堂未积极响应上级要求将财政补贴资金全部采购平价菜。
3.平价菜保障能力方面。一是填报每日蔬菜田头价格数据工作落实不到位。二是平价蔬菜零售保险县级配套资金不到位,涉及资金135万元。三是县自然灾害天气蔬菜应急供应工作方案部分事项未落实。主要是县发改委未根据方案要求与超市签订应急储备协议,也未与企业签订应急征用企业冷库协议。
(二)2020至2021年乡村振兴资金绩效审计
2020年至 2021年,昌江县共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31332.12万元,支出25287.14万元。从审计情况看,昌江县重视高标准农田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
1.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一是建设目标任务未完成,建设进度缓慢。二是9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统一“上图入库”信息不准确。三是1个高标准农田项目“非粮化”202亩。四是1个高标准农田项目“撂荒”116.10 亩。五是1个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工作不到位。六是2个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七是7个项目未按时结算。八是1个项目未按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九是4个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576.85万元。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一是建设目标任务未完成。未完成2个行政村建设任务和污水管网建设任务。二是18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排放水质不达标。三是10个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护工作未落实到位。主要是3个项目后期维护不到位;7个项目未开展水质监测。四是1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超工期。五是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不到位。六是2个项目未及时结算工程款 215.95 万元。七是2个项目未按时结算。八是2个项目未按时编报财务决算。九是9个农村生活污水项目管理不规范。
(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至2021年,昌江县能够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保障财政资金足额投入,基本完成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工作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筹集、分配和使用方面。
(1)未及时分配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9728万元。
(2)扩大支出范围使用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23.33万元。2019年1月至2021年9月,县财政局和县民政局扩大范围使用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23.33万元,用于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3)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未及时结算支付医疗救助资金203.45万元。二是医疗救助基金银行存款未实行优惠利率,少收利息1.34万元。三是医疗救助基金支出户利息收入0.22万元未按规定缴入财政专户。四是医疗救助基金未建账核算。
2.集中供养救助机构职责履行方面。
(1)县民政局违规办理儿童家庭寄养。一是寄养程序不合规。二是违规将3名重度残疾儿童安排家庭寄养;三是5户家庭的寄养费标准低。
(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职责履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昌江县救助站未实质使用运营,未有效履行救助工作职责。4名救助站工作人员不在岗履职,新建救助站挂牌后闲置。二是13名流浪乞讨人员长期滞站未得到有效安置。三是县救助站违规以发放现金形式进行救助,涉及0.71万元。四是县救助站未按规定设置被救助人员居住场所。五是县救助站档案管理不规范。
(3)集中供养机构未落实消防、住房、食品等安全管理要求。
3.救助政策落实方面。
(1)14名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救助待遇。一是8名救助对象不再满足救助待遇标准但未及时退出低保,涉及8.4万元。二是向5名死亡人员发放困难群众救助待遇0.77万元。三是1名人员在服刑期间仍享受低保待遇0.38万元。
(2)85名符合条件人员应享未享救助待遇。
四、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2018至2020年度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绩效和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018至2020年,昌江县共投入乡村振兴资金37867万元,支出37836.38万元。从审计调查情况看,相关单位能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政策,多方筹措建设资金投入乡村振兴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1.保障重大政策措施落地方面的问题。
(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及时验收。截至2021年12月,2019和2020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均已完工但尚未验收,面积合计1.40万亩。
(2)4个美丽乡村未编制村庄规划。截至2020年12月22日,11个星级美丽乡村中,十月田镇波兰沟村、好清村、才地村和石碌镇山竹沟村4个美丽乡村尚未编制村庄规划。
(3)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库管理不严。一是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二是绩效自评结果未纳入决算并公开。三是部分财政扶贫资金项目不符合纳入项目库规定。
2.乡村产业发展资金方面的问题。
(1)产业扶贫资金分红政策未按要求落实。2017年至2021年昌江金麒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应付分红170.15万元,实际分红150.47万元,截至2021年12月,仍有19.68万元未分红。
(2)村集体发展产业资金收益落实不到位,涉及金额213.24万元。截至2021年11月30日,6个乡镇47个村委会的村集体发展产业资金收益落实不到位,未发放分红213.24万元。
(3)三家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归还扶贫产业资金2433.79万元。
3.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问题。
(1)部分美丽乡村建设任务落实不到位。
(2)十月田镇保平村道路硬化工程未完工,项目超期一年以上。
(3)王下乡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合同。2019年,王下乡人民政府签订王下乡黎花里景观提升工程等4个项目施工合同的质量保修期约定时间均为1年,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情况
王下乡委书记刘永辉同志、王下乡人民政府乡长杨荣辉同志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刘永辉同志、杨荣辉同志能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积极采取举措并取得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
(1)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相关工作未完成。根据要求,王下乡要在2018年12月之前成立生态循环农业领导小组、编制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规划和制订地方配套管理制度。截至2021年7月21日,王下乡未按时完成该工作任务。
(2)落实撂荒地复垦工作不到位。王下乡三派村、大炎村共计存在135亩撂荒地,至今均已撂荒10年以上。
2.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方面。
王下乡水利管护工作不到位。三派村、钱铁村、浪论村等三个村庄的水利工程存在渠道内外存在垃圾、淤泥、损坏等情况。
3.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方面。
(1)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工期滞后。王下乡梨花二里时光里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截至2021年10月12日尚未完工,已超过合同约定工期。
(2)浪论村工程绿化建设成果维护不到位,缺乏后期管护。浪论村工程部分公共绿化区域大叶油草维护管养不到位,地被植物生长现状不佳。
六、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王下乡黎花里项目(一期)跟踪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在黎花里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有序推进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效。王下乡政府以黎花里项目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依托原生态黎族文化优势,打造海南首个国家“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创建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按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实施项目。设计单位绿洲设计院在概算未批复的情况下,已出具“一、三队工程”、浪论村工程、洪水村工程等3个项目的施工图纸。
2.未对预算编制单位的预算书进行核查把控。海南中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5个项目预算书直接套用县发改委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成果文件数据。王下乡政府未进行核查把控支付上述5个项目的预算编制费11.73万元,未能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3.未按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等文件。二队工程、“一、三队工程”和浪论村工程招标控制价等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未按照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计量。
4.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未按规定签订下浮率,且签证变更中新增单价未按要求进行下浮。
5.部分施工内容未按规定履行工程变更手续。部分施工内容与施工图要求不符,但未办理工程变更审批手续。
6.结算审核把关不严,多计工程款31.66万元。一是景观工程多计柴油发电机台班、混凝土护边等工程款6.05万元。二是二队工程多计三角梅、防腐芬兰木板等工程款25.61万元。
7.项目同类型变更未进行经济性、合理性比选,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8.施工单位工程结算编制不实,虚增工程量,虚报工程款124.60万元。
9.未及时开展工程结算审查工作。
七、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财政部门要优化预算制度设计,加强预算监督,强化预算编制的绩效导向,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进一步落实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各项措施,提升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水平;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审议预算草案,加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二)加强财政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统一的公共财政体系,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加大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跟踪监控力度,不断强化公共财政和各类专户结余资金管理,盘活各类闲置和沉淀资金,实现财政资金的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民生资金管理。加强对民生资金全过程的跟踪问效,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规范使用财政专项资金,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做好粮食、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的保供稳价,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四)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加强项目入库审核,科学设置绩效考核指标。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扎实开展前期工作,扎实推动工程进度,倒排工期责任到人,按时保质完成工程项目。